招标公告
阳江市江城区河道堤防管理处 的江城区双捷镇乐安村平顶山水渠水毁修复工程,其招标前期工作已完成,经阳江市江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发改农经[2015]12号文核准和招标管理部门备案。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承包单位。
1、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1本项目位于阳江市江城区双捷镇乐安村。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复水渠200.63米,新建花岗岩栏杆208米,铺种草皮2489㎡等;
1.2工程建设地点为江城区双捷镇乐安村;
1.3工期要求: 40 日历天;
1.4工程质量要求达国家合格标准。
2、招标范围: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列明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须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或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资格(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省外企业应以广东建设信息网中“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本企业进粤企业及人员诚信信息登记网页的打印件原件作为进粤登记手续,打印时间为该项目招标文件发出后的时间,投标人须将进粤登记手续装订于资格后审文件中。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方式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合理低价评标法)
8、工程承包方式: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方式
9、招标场所: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为2015 年 12 月 25 日至 2016 年 1 月 14 日。
11、投标人应登录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并于2016 年1 月15 日09时30分至10 时00分将投标文件提交到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 开标室,开标会将于同一时间、地点进行。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